日前,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19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扩大内需、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213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资金、项目、土地、改革先行先试等30项奖励支持措施。
其中,涉及广东的27项督查激励措施中(易地扶贫搬迁、扶贫开发、免督查3项不涉及),我省获激励22次、并列全国第一,获激励项数18项、并列全国第二,获激励次数和项数在沿海发达省(市)中均位列第一。
据省政府督查室消息,我省获督查激励事项中,从获激励地方(省、市、县(市、区))看,“广东省”整体获激励6次,地市获激励10次(广州市6次,韶关市2次,深圳、江门市各1次),县(区)获激励6次(广州市南沙区2次,广州市白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园区,深圳市龙华区、湛江市遂溪县各1次)。
从省牵头部门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的4项,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牵头的各2项,省科技厅、工业信息化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生态环境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牵头的各1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共同牵头的1项。
省政府督查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2019年度督查激励成绩的取得,是省委、省政府带领全省上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结果,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深入做好“六稳”和“1+1+9”工作部署、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努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具体体现和积极成效。
“每一项获激励事项,国家均相应采取资金、项目、改革试点等‘真金白银’奖励支持措施。”该负责人表示,获得督查激励的地市和部门要认真组织落实、用好用足激励措施,确保激励政策、资金、土地等“用在刀刃上”,发挥“四两拨千斤”作用。同时,要以获国务院督查激励为契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019年度我省获国务院督查激励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