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环境持续改善,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有序推进,以华南技术转移中心为枢纽的技术交易体系逐步发展,科技金融、孵化育成等成果转化支撑体系日趋强大,工作成效突出,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一、工作亮点成效
(一)形成省市协调推进成果转化工作良好局面。围绕《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2019年工作要点》,省市协调推进政策落实落细,各地市相继出台促进成果转移转化相关文件,为进一步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实效提供了政策资金红利,加快推进了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建设。
(二)优秀成果源头供给不断加强。2019年,我省建设10家省实验室布局基本完成。成立省基金委并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资助体系。组织实施了四批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包括13个重大专项、16个重点专项。在量子科学与工程、脑科学与类脑研究等前沿必争领域及“卡脖子”技术前端科学领域启动首批13个基础研究重大项目。
(三)高水平技术转移载体建设进展明显。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区域综合型枢纽平台效应初步显现,自主研发的“华转网”线上服务平台率先开启科技服务“电商”时代,整合集聚科技成果等创新要素3万余项。高校、科研机构高水平技术转移载体建设取得新进展,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入选首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佛山市建设广东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成效显著,全年收集高校成果上万项,促成投融资落地项目10个,金额达7174万元。
(四)成果转化支撑体系不断优化完善。全省已建立32个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推动粤科金融集团设立7个子公司和5个科技金融创新服务基地,形成覆盖全省的科技金融服务网络。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建有科技企业孵化器989家、众创空间828家,数量均居全国第一。
(五)全省技术交易再创新高。2019年,全省技术合同成交额2272.78亿元,同比增长63.86%;技术交易额1960.76亿元,同比增长46.39%;全省技术市场持续活跃,技术合同数据再创历史新高,成交额和技术交易额连续两年稳居全国第二。
二、主要做法举措
(一)营造良好的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环境。在破除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性障碍方面继续发力,出台了系列创新性、针对性的“重磅措施”。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修订了《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持续改进成果转移转化政策环境。通过省自创办向珠三角9地市及相关省直单位印发了《珠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2019年工作要点》,分步有序推进全省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二)多措并举,不断加强优秀成果源头供给。广东粤港澳大湾区国家纳米科技创新研究院、广东省大湾区集成电路与系统应用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广东空天科技研究院等16家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在粤建设高水平创新研究院,支持世界500强企业、中央企业等来粤设立研发总部或区域研发中心。汇集了中国科学院药物创新研究院、中国科学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等科技企业省(境)外机构等一批高质量新型研发机构。在粤东西北地区布局华南师大(清远)科技创新研究院、广东湛江海洋医药研究院、省高端不锈钢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提升粤东西北经济发展质量,促进区域平衡发展。
(三)部省合作,打造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成果对接平台。依托创新创业大赛打造具有广泛社会影响力的高水平成果对接平台,推动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联合投资机构、银行、券商对大赛优质企业进行走访和对接服务。联合科技部火炬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科技直通车,打造高水平科技成果与高质量科技企业精准对接平台。
(四)提质增效,不断优化完善成果转化支撑体系。引导推动科技金融资源深度融合,联合建设银行共同启动了普惠性科技金融试点工作,支持中国银行在全省各地设立22家科技支行,支持79家风险投资机构共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177家,同时加强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设立科技信贷风险准备金,弥补了传统的银行信贷标准风险较高的问题。研究制订了新的省级孵化器管理办法,引导省属企业、地市企业联手共建产业园区和孵化器。
(五)改革创新,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新模式。启动省级科技创新券改革工作,对科技创新券的使用管理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省级创新券依托“华转网”综合型服务平台,在国内率先采用科技服务电商模式,实现科技创新券在支付环节直接抵扣,精简申报兑付流程,提高创新券兑付效率,实现“全国使用、广东兑付”。
(六)强化管理,推进技术市场规范有序发展。完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政策措施,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的通知》,推动技术市场健康发展。壮大技术转移服务队伍,2019年开展了5期技术经理人培训班,培训技术经理人594人。截至2019年,我省已建立一支2000余人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