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任务抓紧抓实,采取断然之策、非常之举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大突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取得显著改善。其中,韶关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受到国务院督查激励。
一、工作亮点成效
(一)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9年,韶关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为92.6%,全年未出现中度污染和重度污染。国家考核六项指标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2.1%,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居全省排名第一,在全国33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排名前列。
(二)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2019年,韶关市纳入省考核的1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优良率均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100%达标,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是全省唯一无黑臭水体的地市。全年水质综合污染指数3.45,同比下降12.58%,地表水环境质量全省排名第三,水质改善幅度在全国337个地级以上城市中排名位居前列。
二、主要做法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一是全面统筹协调。建立了市县两级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机制,统筹协调处理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工作会议46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家及省有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市委书记李红军亲自谋划推动市区和乐昌两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顺利开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也分别就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及大气、水污染防治等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和督查,形成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强大合力。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建立“每日舆情”通报制度,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常态化督查督办,对发现的问题通报和限期整改,确保生态环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打好“蓝天保卫战”。一是加强扬尘专项整治。成立市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市区施工扬尘治理、泥土路和裸露土地整治、停车场及道路沿线砂石场硬化整治、环卫作业市场化等措施,切实解决市区空气环境突出问题。二是抓好工业污染综合整治。通过大力整治“散乱污”企业、深化工业污染源脱硫脱硝除尘治理、加强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整治,减少工业污染物排放。落实露天焚烧及野外用火管控措施。在城市及周边共设置144个空气质量监测微型站点,加大巡查力度;修订《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将城区及周边共564平方公里划入禁燃区范围。四是开展机动车污染整治。加强用车大户管理和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管,优化市区大货车禁行和限行措施,分步推进农用运输车。
(三)突出抓好水环境防治,打好“碧水攻坚战”。一是截污水,加强生活污染治理。全市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52座,总处理规模为44.41万吨/日;新增县级以上污水管网141.16公里,改造城镇老旧污水管网33.77公里。二是治猪场,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全市关闭取缔“脏乱差”、污染水体的生猪养殖户五千多户,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75%。三是打偷排,严格工业污染防治。全市11个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实现尾水排放在线监控联网。四是保好水,抓好流域水环境系统治理。完成市县两级饮用水源地共60个问题整改;四级河长共完成巡河9万多次,处理问题1103个。五是防风险,提升水环境预警能力。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16个,计划新增筹建17个,全市水质监管和预警监测体系逐步完善。
(四)因地制宜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打好“净土防御战”。大力推进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制定出台《韶关市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市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系统和多部门联防联控体制,区域土壤环境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关闭涉重金属企业37家,完成145项污染治理工程和42项能力建设任务,重点流域之一横石水水质从劣Ⅴ类稳定上升至Ⅲ类。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形成了大宝山矿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凡口铅锌矿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酸性复合型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可复制推广的技术体系和管理模式。
三、工作思考
韶关市环境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全市发展全局位置进行部署谋划,成立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工程领导小组、扬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以上率下、部门联动,全面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二是防治工作狠抓重点。以控制PM2.5为重点,着力防控扬尘和机动车污染;以“截污水、治猪场、打偷排、保好水、防风险”的思路综合整治水环境问题;通过污染源头防控,实施水土污染协同防治,有效管控土壤环境风险的同时,极大地提升了水质安全水平。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高标准严要求推动督查整改问题、监管执法问题解决,切实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