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逐步实现临聘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中小学教师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方案》明确要求,各地要优先保障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发放,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确保县域内农村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城镇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全面落实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强以乡村为重点的教师周转房建设等。
《方案》特别指出,县级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标准、统一招聘、统筹调配临聘教师,逐步实现临聘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
为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各级政府每年要按照不低于本地教师工资总额的2%安排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各中小学校要按照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全面推进广东“新师范”建设,提高师范专业生均拨款标准;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等。
将新建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
《方案》要求,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自2019年起实施全省学前教育和公办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到2020年全面落实各级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将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安排本科高校生均经费的考虑因素。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建档立卡学生补助政策扩大到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段等。
如何补齐教育短板?《方案》提出,逐步提高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和高职院校生均拨款水平;支持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等。
如何解决“大班额”等问题?《方案》要求,重点支持在城镇住宅小区等学位紧缺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义务教育学校,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学位需求,切实消除“大班额”。
如何服务改革发展?《方案》明确,支持高校加快急需紧缺专业建设,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全力支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教育项目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