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56号公告。公告称,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通过的《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经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的决定,会议审查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请批准的《广州市禁止滥食野生动物条例》,该条例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决定予以批准,由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