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出台《关于加快海洋渔业转型升级 促进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推动全省海洋渔业转型升级,促进现代化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
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若干措施》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针对加快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推动海洋渔业转型升级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堵点”“难点”问题,提出17条政策措施,为今后一段时间全产业链全方位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建设一批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园
做好顶层设计,事关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的全局。《若干措施》提出,要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坚持规划引领、有序开发,坚持“疏近用远、生态发展”,实施“陆海接力、岸海联动”,编制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规划,在近海做“减法”,在中远海做“加法”,拓展深远海利用空间,促进海洋渔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当前,全省现代化海洋牧场发展总体规划和各地规划都在紧锣密鼓地编制中,一系列推进疏近用远、科学布局的新举措相继出台。
为鼓励海水养殖走向深远海,《若干措施》明确,对于布局在水深15米以上的重力式网箱和水深20米以上的桁架式网箱及养殖平台,可免缴前五年的海域使用金。江门台山、潮州饶平等试点县正有序推进近海渔排升级改造,系统性降低近海养殖强度,推广应用绿色环保新材料、新装备。
此外,《若干措施》提出,要打造产业发展平台、培育多元化市场主体、引导组建产业联合体。打造一批“拎包入住”的产业平台载体,建设一批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园。同时,招引一批头部企业,打造现代化海洋牧场一级开发主体,引导各类企业共同参与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
目前,深圳、珠海、汕尾、江门、阳江、湛江、潮州等沿海市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正在加速推进。各市也纷纷成立一级开发主体,积极招商引资,促成项目落实。
围绕如何促进共同富裕,《若干措施》提出,依托现代化海洋牧场一级开发主体、链主企业、大型龙头企业组建产业发展联合体,重点推广“企业+合作社+渔户”合作发展模式,健全渔业生产服务体系,鼓励渔民通过自主经营、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建设,多渠道增收致富。
为防止“鱼贱伤农”,《若干措施》还提出各级政府根据市场供需情况适时出台措施,探索实施重点产品应急收储奖补政策。
构建现代化海洋牧场育种创新平台
种业是农业的“芯片”。《若干措施》提出,要全面构建海水种业体系、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深入实施“深蓝种业”工程,选育一批适宜深远海养殖的优良新品种,支持建设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构建现代化海洋牧场育种创新平台,打造广东现代化海洋牧场种业“南繁硅谷”。
当前,广东省有海水良种场32家,其中今年新认定海水鱼省级水产良种场3家,硇洲族大黄鱼和高体鰤(章红)人工繁殖生产技术实现突破。
同时,《若干措施》明确,大力推进设施装备等全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构建全产业链技术标准体系。今年以来,一批新型海洋渔业养殖装备经历台风正面袭击考验,表现出良好的抗风性能。近期,全省各地正陆续投入一批深远海养殖新装备,更多装备将陆续在年底到明年“开花结果”。
围绕构建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存在的短板弱项,《若干措施》提出,要持续深化交流合作、建设现代流通体系、做优特色农业品牌。鼓励省内外合作共建现代化海洋牧场产业园区,引导内陆市县“融湾入海”,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在构建现代化海洋牧场全产业链方面,广东正全面发力。目前,全省正加快编制总体发展规划,各地围绕产业链薄弱环节招大引强、培优育强,一批带动性强的项目逐步落地。
实施海域整体论证、环评
对于如何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切实增加经营主体的获得感,《若干措施》给予详细谋划,提出要强化政策支撑保障、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加强现代化海洋牧场陆域配套设施及产业用地保障,系统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项目“标准海”供应。
为了更进一步基本解决“用海难”问题,《若干措施》明确提出实施海域整体论证、环评,单个项目可不再进行论证和环评,切实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以市为单位,省级发展规划出台半年内,各地完成未来五年发展所需的规划用海前期手续。
在畅通融资渠道、提升风险保障能力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用好财税支持措施、加大金融保险政策支持。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对重力式深水网箱、桁架类网箱等设施装备建设继续按相关政策给予财政补贴,对符合规定的现代化海洋牧场用海项目可依法减免海域使用金。
今年以来,金融保险要素保障力度持续加强,深水网箱相关保险产品逐步落地,为养殖主体提供了充分的风险保障,覆盖全省存量网箱数量的近30%,较往年提高20个百分点。省农信联社推出“海洋牧场贷”系列产品。各地也因地制宜推出蓝色海洋贷、养殖贷、装备抵押贷等金融产品。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多部门共同参与,省统筹、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考核激励,将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作为沿海各市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