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省际边界地区(与临省交界的地区)加快发展,省财政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于近日下达省际边界地区转移支付资金8.1亿元,资金覆盖全省26个省际边界县(市)以及全省唯一的海岛县南澳县,每个县(市)获得转移支付资金3000万元。资金实行“项目制”备案管理,主要用于解决省际边界地区短板弱项和急难愁盼的实际问题,重点支持制造强省建设、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方面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