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地理标志保护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率先以“版权”命名的《广东省版权条例》、创新聚焦地方菜发展立法的《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2023年元旦,广东一批具有首创意义的法规开始施行,引起了广泛关注。
浏览过去5年的立法“成绩单”,省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累计通过法规案、法规性决定104件,审查设区的市法规208件,以高质量立法护航广东高质量发展。
立法质效不断提升——有力推动粤港澳交流合作
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是广东立法工作5年来的一大亮点。多部“全国首创”的地方性法规,为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广东积极探索推进粤港澳三地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针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开展系列创新立法。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正式施行,为管理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组建、运行以及法律地位提供及时必要的法治保障。而更早施行的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提出鼓励港澳等境外投资者在内地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关于支持港澳人才在广东就业创业、促进粤港澳人才交流等方面,人才发展条例也作出特别规定。
聚焦创新发展,2021年省人大常委会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成为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国家统计局明确数字经济统计分类之后,国内出台的首个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以真招实招破解困扰数字经济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同年,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条例也出炉,率先在全国将保护范围扩大到新兴工艺美术,进一步强化创新保障。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颁布,在增强系统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创新打通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等方面作出重要调整。
目前,我省市场主体已突破1600万户,市场主体数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第一。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更好发展,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也是广东立法工作的重要着力点。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以重大事项决定的方式作出关于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着力解决营商领域法制不够健全、行政权力运行不够规范、产权保护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等问题。着眼于企业反馈的问题建章立制,2022年出台的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条例,立足广东作为外资引进大省的积淀,分别在知识产权、标准制定、政府采购、技术合作、外商投诉等方面积极回应外资企业诉求,助力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此后,内容更为系统、全面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明确建立完善优惠政策免于申报的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优惠政策免予申报、直接享受,被广泛视为是维护市场主体权益的“护身符”。
立法为民更有温度——回应电动车停放等民生关切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5年来,广东以为民、利民、惠民作为立法价值取向和立法工作重点,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社会热点,回应民生关切。早在2018年,广东就率先施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作为全国首个规范铁路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对火车上的“霸座”行为作出规定,以清晰的法律条文,向不文明乘车行为说“不”。针对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教育惩戒问题,2020年广东通过施行学校安全条例,在全国率先以立法形式明确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并对教育惩戒内容作出详细规范。同年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办法,则首次在地方性法规中对家暴行为旁观者的报案义务作出明确规定,并注重健全首接责任制和重大案件联合办理制度,加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
坚持立法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注重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法规起草、意见征求、审议、评估等立法全过程、各环节,在制修订过程中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将群众的具体诉求体现在相应条款中。例如,针对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导致火灾的问题,结合群众反馈,及时修改省实施消防法办法,对电动车的停放以及充电行为加以规范;在修改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倾听群众呼声,落实优化生育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取消“超生即辞退”的规定,确保政策措施有效落地实施。
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遍地开花”
梳理发现,5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在立法工作各个环节做到更接地气,更好地察民情、聚民智,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大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立法民意搭上“直通车”。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使“原汁原味”的基层声音直达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省基层立法联系点“遍地开花”,截至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设立了21个基层立法联系点、51个基层立法联络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设立了58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大批基层立法联络单位。
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广东走在全国前列。2021年,汕头、潮州、揭阳三市以统一步调的联动立法护航潮剧事业发展,成为广东探索区域协同立法的首个成果,也开了全国文化领域地方协同立法的先河。紧接着2022年,广东在全国率先就推动地方菜发展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创新采用“1+N”省市协同立法新模式,由省人大常委会与汕头、佛山、梅州、江门、潮州等市人大常委会同步推进,将广东“粤菜师傅”工程中行之有效的政策举措,上升固化为法规条文,共同做成改善民生促进就业和产业发展的大文章。
在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方面,广东也取得多个“全国率先”:率先制定和修改省级备案审查条例,率先实现省市县备案审查年度报告工作全覆盖和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建立实现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率先建立备案审查典型案例交流和发布机制……这些探索实践有力维护了法治统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