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动解决无房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新增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25万套(间)。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000个以上,重点改造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筑公共部位等。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对燃气相关企业、燃气基础设施、燃气安全运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市县台账建档率达100%,并制定整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