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林炜霞。图片来源:南方新闻网
“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实施了两批‘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涉及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多类型轻微税收违法行为。”省人大代表、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副局长林炜霞介绍了税务部门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的情况。
这项举措有什么好处?让林炜霞印象深刻的是,广州市黄埔区一家制造业企业纳税人反映,有一次忘记了按时进行纳税申报,按以前的规定必须接受处罚,虽然处罚金额不大,但是对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会有影响。
林炜霞认为,实施“首违不罚”之后,相当于给企业提供了改正机会,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补充申报,办理不予处罚确认手续,前后仅需要几分钟的时间,相关记录也不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税务执法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