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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向我省移交第十二批信访举报案件

时间 : 2017-12-06 14:28:00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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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向我省移交了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共12宗,主要反映海洋资源环境、围填海等问题。涉及湛江6宗、阳江2宗、汕头1宗、惠州1宗、珠海1宗、汕尾1宗。

  随着国家海洋督察的推进,群众不止关心身边的海洋资源环境问题,对我省海洋综合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的建言献策也多了起来。日前,就有群众关注到我省今年9月底印发的《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并对南鹏岛海上风电厂项目是否占用生态红线提出疑问,希望得到有关单位答疑解惑,并建议政府部门加强监管,严守生态红线这一海洋生态安全的基本保障和底线。

  为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阳江市政府立即展开调查。经查,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升压后经海底电缆输送到陆上集控中心,该电缆铺设路线穿越广东海洋生态红线区105号“东平镇南珍稀濒危物种集中分布区Ⅰ区限制类红线区”。根据《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登记表》,海洋生态红线区允许海上风电项目海底送出工程经过。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广东海洋生态红线管控要求。

  在阳江市高新区,则有群众关注到临港工业园内镍矿工厂的固体废弃物倾倒问题,担心工业垃圾影响海洋环境。经查,群众举报所称的固体废弃物,实际是高新区港口工业园内三家镍合金生产企业利用国外进口的红土镍矿资源,利用国家鼓励类RKEF工艺进行冶炼产生的炉渣,炉渣临时在陆地上堆放,集中供应给工业园区内的炉渣利用企业使用,不会排放入海。

  根据阳江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专家审查结果,该炉渣为不具腐蚀性和浸出毒性特性的固体,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稳定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Ⅰ类)。高新区环保分局多次委托市环境监测站对港口工业园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结果显示,红土矿(镍矿)浸出毒性和海域底质、土样监测结果均达标。

  在广州,有群众来电关心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问题,希望我省在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保护好珠三角的海洋生态环境。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收到信访举报案件后,第一时间与举报人进行了电话沟通,介绍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目前还处于规划编制阶段,相关规划及实施细则制定将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并且要符合《广州市海洋功能区划(2013—2020)》等规划要求,遵守《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管控规范,通过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审慎研究确定。同时市海洋与渔业局工作人员还向举报人介绍了近年来海洋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和海洋执法的有关情况。在了解有关情况后,举报人表示对广州的海洋工作和对这次答复非常满意。

  据统计,国家海洋督察组(第五组)向我省移交的前十二批信访举报案件共计140宗。全部案件及办理情况将在省海洋与渔业厅国家海洋督察专题网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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