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笔者从省安监局获悉,省安委办印发《关于全面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全力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从今日起至10月31日为我省安全生产特别防护期,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治理攻坚,切实加强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同时,省安监局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立即组织开展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加强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2月下旬将由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带队组成10个督查组对各地开展大检查及落实特别防护期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查。
《通知》强调,要重点做好五方面的工作: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把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抓好;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自觉和内生动力;深化安全风险排查辨识,严格管控高风险点、危险源;切实突出重点,打好重大隐患问题治理的攻坚战;严格执法,提升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的实效。要严格规范检查执法,切实把安全生产检查排查工作的全过程作为发现隐患问题、落实整改和化解风险、消除隐患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