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6月5日起,深圳全市将与前海蛇口自贸片区一样享受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的相关政策便利,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将可直接办理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资金在境内的支付使用,企业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为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指导深圳市银行自律机制制定并于6月5日发布《深圳市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高水平便利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将跨境人民币结算高水平便利化试点范围由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拓展至深圳全市。试点范围扩大后,在自贸片区以外的银行办理人民币跨境结算的企业同样能够享受到相关政策便利,大幅扩大企业受惠面。
根据《方案》,只要是深圳市银行选取的守法自律、实体经营、长期稳定地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优质企业,深圳市银行可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优质企业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资金在境内的支付使用,企业无需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
《方案》出台后,守法合规、经营良好的优质企业将享受到更为便利的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银行可通过前期企业准入尽调与事后抽查回访相结合等方式,支持深圳优质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由逐笔“事前审核”变为集中“事后抽查”,有效缩短企业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便利企业开展跨境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支持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