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重要论述精神,在新起点上打好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五外联动”组合拳,坚定不移推进广东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塑造国际合作与竞争新优势,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扎实推进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稳中提质和互联互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升广东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中的地位,打造形成全球高端要素集聚和资源配置的枢纽区域,推动贸易强省建设上新水平,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二、全力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一)打造优势出口产业集群。巩固提升电子信息、现代轻工纺织等万亿元级出口产业集群,推动智能家电及设备出口迈上万亿元级台阶,培育精密仪器、生物医药、新型储能、现代农业与食品等千亿元级出口产业集群。挖掘县域出口潜力,培育一批亿元级特色出口产业。
(二)定向开拓海外重点市场。瞄准超千亿元级重点出口市场,逐一制定实施市场开拓方案。稳住欧美日韩等传统市场,提升出口产品附加值。高质量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拓展东盟等新兴市场。挖掘非洲等市场潜力,扩大市场采购贸易对非洲出口。办好“粤贸全球”境外展会,支持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抓订单,进一步拓展广交会功能,推动一批重点展会品牌化、高端化。
(三)建设重要产品集散枢纽。围绕大宗商品、电子元器件、飞机、汽车、农产品、中高端消费品,布局建设六大进口基地。加快广州南沙区、黄埔区和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建设,申报建设一批肉类、粮食、种苗、水果等进口指定监管场地。加强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成员的贸易合作,加大原油、天然气、农产品等产品进口。发挥省进出口公司进口平台功能,强化省内重大项目配套服务。
(四)发展外贸新业态。支持广州、深圳建设跨境电商国际枢纽城市,打造20个“产业集群+跨境电商”园区,培育10家百亿元级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建设500个较大规模海外仓,推动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突破万亿元。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建立健全离岸贸易真实性验证体系,大力发展分拨集拼、保税维修和再制造等业务,推进国际航行船舶保税燃料油加注业务发展。
(五)培育壮大外贸主体。支持外贸龙头企业做强做优,开展全产业链保税改革试点,支持在广州、深圳等地建设纺织服装、电子信息、汽车等全球供应链管理中心。招引培育一批龙头贸易公司、港口物流企业、产业链龙头企业、平台公司,推动制造业企业设立直接面向海外市场的销售公司,培育一批本土供应链龙头、国际分销商、代理商。推动超过10万家中小外贸企业数字化改造,鼓励走“专精特新”国际化道路,培育不少于100个有影响力的自主出口品牌。
(六)完善跨境物流体系。优化粤港贸易通道,提升粤港通关效率。提升海港、空港货运能力,优化至欧美、东南亚、非洲等海运航线,重点研究提升广州白云机场国际货运航空枢纽能力,适时启动专业货运机场可行性研究。加快组建中欧班列平台公司。推进通关便利化改革,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推动“单一窗口”应用率保持在90%以上。
(七)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完善贸易风险预警监测体系,创新风险防控措施和避险工具,健全贸易摩擦多主体协同应对机制。加快实施贸易调整援助,建立应对贸易摩擦法律服务平台,全面提升我省企业运用国际规则规避风险、解决争端的能力。
三、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
(八)优化招商工作机制。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统筹内外资招引。办好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珠三角与粤东西北经贸合作招商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品牌化招商平台。发挥省领导同志联系跨国公司直通车、全球招商顾问、世界500强企业家俱乐部等机制作用,创新市场化招商模式,开展走出去招商、驻点招商、以商引商、以侨引商,探索以投带引、中介招商、“飞地”招商。
(九)强化制造业招商引资。紧盯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龙头企业,开展链主招商,引进一批标志性大项目。开展隐形冠军招商,力争每年引进一批高质量、高成长性的隐形冠军企业。围绕6G、新一代人工智能、量子科技、基因技术、深海空天等产业,开展未来产业招商,招引一批产业变革性项目落地。加强与境外主权财富基金合作,推动更多主权财富基金来粤开展绿地投资、股权投资。
(十)建强招商引资主阵地。深化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落实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重点引进跨国公司、央企、大型民企等功能型、区域型总部。制定广东经济开发区综合评价办法,促进经济开发区扩量提质,新增培育一批省级经济开发区,推动符合条件的申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水平推进中外合作园区建设,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中韩(惠州)产业园落户一批高能级双边项目,推动一批特色合作园区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十一)营造一流投资环境。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着力构建与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落实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全面清理歧视、排除外商投资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准入、消费补贴等政策。落实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制造业条目清零政策。用足用好广州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政策,引导更多外资投向高端服务业。落实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等政策。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不断推进制度型开放。
四、加快服务外包提质升级
(十二)优化服务外包结构。大力发展软件研发与开发、信息运营维护、云计算服务等信息技术外包产业,打造离岸软件开发中心。拓展供应链管理、工业设计、医药研发、文化创意等高端生产性服务外包,推动外包产业向高附加值、高品质、高效益转型升级。创新外包发展模式,发展众包、云外包、平台分包,对“两头在外”的研发、设计、检测、维修等服务业态所需进口料件实行保税监管。统筹离岸在岸服务外包,携手港澳建设离岸接包中心和在岸发包中心,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服务外包枢纽区域。深化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交流合作,推动“装备+服务”、“工程+服务”走出去,加快推动广东服务标准国际化,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走出去。
(十三)建强服务外包平台。提升广州、深圳、佛山等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能级,推动珠海、东莞、中山等省级示范城市创新发展。支持广州天河中央商务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做大做强,培育15个省级数字服务出口基地。提升外包研发创新水平,建设一批外包孵化平台、孵化基地,推进建设10个外包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培育服务外包龙头企业。加大优质企业支持力度,吸引培育一批全球外包100强、中国服务外包领军企业和百强企业。引导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推动不少于150家服务外包企业转型数字贸易龙头企业。优化服务外包人才结构,培育招引一批中高端和复合型服务外包人才。
五、推动外经做优做强
(十五)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加强与东南亚、中东、非洲等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合作,推动电子信息、智能家电、现代轻工纺织、现代农业与食品等企业在海外及中西部、沿边地区合理布局,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产品、装备、技术、标准走出去,在产业链供应链上深度融合。推动动漫游戏、数字影音、软件与信息服务等数字产业走出去,以所在地本地化运营开拓海外市场。
(十六)高质量建设境外经贸合作区。扩大境外人民币专项贷款支持,支持现有境外经贸合作区发展,新增培育一批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探索境外经贸合作区与省内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联动,支持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在合作区建立实体展示、销售、配送及售后服务一体化营销体系。支持深圳探索建设渔业产业园。支持广东奋勇东盟产业园创新发展,支持RCEP农产品国际采购交易中心建设,鼓励在RCEP成员国探索开展“两国双园”产业链互补协作新模式。
(十七)着力培育本土跨国公司。鼓励本土龙头企业通过绿地投资、跨境并购、联合投资等多种方式参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重塑,支持在海外布局建设一批研发中心、生产基地、营销网络、仓储基地,积极培育营业收入超千亿元的本土跨国公司。加快对外承包工程发展,支持广东“走出去”能源基础设施产业联盟等做强做大。
(十八)完善全球经贸网络。优化驻海外经贸办事机构区域布局,整合海外粤商会、贸易促进代表机构等平台资源,加强与境外跨国企业、商协会的对接联系。强化对外投资合作风险防范,指导企业加强合规建设,完善合规体系,督促企业规范海外经营行为,支持广州南沙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提供国际投资咨询、合规经营、金融保险、应急避险等“一站式”服务。
六、加大引进外智力度
(十九)大力引进外资研发机构。鼓励和引导外资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吸引一批高水平外资研发机构落户广东。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按照国家政策,对其符合条件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支持外资研发机构牵头或参与省科技计划项目,参与科学技术奖励评选。优化外资研发数据跨境流动、知识产权对外转让、技术进出口、科研物资通关等管理机制和流程,提升外资研发便利性。实施引资和引才相结合,对外资研发中心团队提供入境签证、安家落户、子女入学、医疗等高效便捷服务,带动海外优秀科技人才及团队落户。
(二十)大力引进高精尖缺人才。优化实施重大人才计划。持续实施海外名师等柔性引才专项。办好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深圳全球创新人才论坛、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品牌活动,引进一批引领前沿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的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加快集聚一批急需紧缺的掌握关键产业核心技术的卓越工程师。吸引华侨华人来粤创新创业。积极为华侨华人提供投资便利化政策。加强华侨归侨侨眷定居创业、接受教育、财产处置、社会保险等权益保护。
(二十一)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环境。优化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才签证、外籍和港澳台高层次人才认定等政策制度,推进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试点。打造“外国专家之家”、国际人才社区等服务品牌。携手港澳探索多样化引才用才模式。
七、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推动“五外联动”工作机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抓总,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谋划和部署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强化资源要素投入,全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省商务厅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
(二十三)强化资源要素供给。统筹整合中央和省级资金,优化市场开拓、出口信用保险、进口贴息、利用外资等支持政策。强化资金保障,支持“五外联动”重大试点、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建设。简化税收优惠申报手续,大力推行“免申即享”改革。积极推进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进一步降低出口信保保费和扩大覆盖面。多渠道保障重点项目用地需求。
(二十四)强化联动效应。加强外贸、外资、外包、外经、外智之间互联互动,以做强外贸巩固提升对外经贸合作市场空间,以做大外资推动产业升级和外贸高质量发展,以发展外包吸引重大外资和高端人才落户,以做优外经带动装备、技术、标准、认证和服务走出去,放大“五外联动”综合集成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