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28日,《关于广东省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报告主要反映了七大方面1052个问题应予以整改。
这些问题最终解决得怎么样?今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201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给出了答案。
报告显示,应整改问题已基本整改,已整改到位883个,整改到位率83.94%,比上年同期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到位率提高2.13个百分点,其中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到位率比今年3月份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整改到位率提高8.85个百分点;已整改问题金额1331.5亿元,占应整改问题金额92.95%,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315项,追责问责271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查出问题已全部及时整改到位,到位率100%。取得这样的整改效果实属不易,主要有赖于三方面力量上下联动、层层落实。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狠抓整改落实;三是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加强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扎实提升整改效能。
查出问题从来都不是审计的终点,解决问题才是审计的目标。这一年来,广东省审计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创新整改方式,加大分类指导力度,将应整改问题分为常规类问题、管理类问题和体制机制类问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精准施策、分类整改。通过多方努力,整改的成效有目共睹,“六稳”“六保”等重大政策落实效果更加明显,财政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提升,民生和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保障更加有力,各项利民惠企政策有效落地,“三大攻坚战”取得了决胜成果,制度约束力和执行力进一步强化,经济社会运行风险更加可控,公权力行使更加规范,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发展潜能有效激发,切实达到了“治已病、防未病”的效果。
单个问题的解决依然不是终点,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的重点更在于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目标。审计披露问题之后,各地区各部门在狠抓具体问题整改落实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安排,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认真研究审计建议,制定完善规章制度,从体制机制上巩固了整改成果,建立了长效机制,推动了改革进程。尤其是,加大财政、社保、国企等改革力度,全面推行省市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率先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部分省属国有企业实现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积极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机制;从机制制度层面推动支持企业稳岗政策落地见效,全省稳岗返还金额和企业户数均居全国前列……这些机制的改革、制度的创新,无不得益于审计整改工作的责任层层传递、压力层层传导、任务层层落实、成果层层扩大。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事关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当前,1052个应整改问题中仍有少部分没有整改到位,其中94.67%是今后需进一步规范的管理类问题和短期内还不具备整改到位条件的体制机制类问题,5.33%是受疫情影响尚余少量工作未完成的常规类问题。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各地区各部门自觉扛起整改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格整改要求、细化整改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整改成果必将进一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