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共广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总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宝贵经验,现就不断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加快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聚焦公共卫生法治建设、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应急物资保障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改革,从体制机制上创新和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举措,切实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水平。争取到2022年底初步建成职能明确、分工合作、运转顺畅、衔接有序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到2025年底全省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软硬件建设、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强化公共卫生法治建设,全面提高依法防控能力
(一)建立完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体系。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中央顶层设计,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做好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的分层对接,建立健全生物安全地方法规体系。支持广州创建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试验区。
(二)加强公共卫生领域法规规章建设。全面梳理评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时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动物防疫、犬类管理、医疗废物管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等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加快推进我省中医药条例、市场监管条例、群防群治组织监督管理规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
(三)加强执法体制机制建设。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建立完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市场监管制度,完善风险监测、网上抽查、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监管等方式,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健全完善生物安全、公共卫生等领域监督执法体制机制。加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和管理,推行普遍禁猎制度。
三、抓紧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四)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将预防关口前移,加快补齐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短板。以基层为重点强化省级财政统筹机制,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力度,建立人均事业费补助定期增长机制,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能力建设,探索构建以家庭医生为核心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生产、储存、转运、处置全链条监管机制,加快补齐设施短板。
(五)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组织体制。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制度,将医疗机构履行公共卫生职责纳入医院等级评审指标体系和年度医疗机构绩效考核范畴。进一步强化并合理划分各级疾控机构职能,研究赋予疾控机构必要的行政监督执法权限。加快构建医防相结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机制。强化综合性医院感染性疾病专科建设,健全综合性医院和传染病医院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
(六)加强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育机制,加强公共卫生和应急管理相关学科建设,推动公共卫生教育转型。制定东西两翼及北部生态发展区医疗卫生人才定向免费培养政策。完善医护人员职业保障和评价激励机制,优化突出贡献人才职称评审机制,鼓励引导医疗卫生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增加基层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编制,优化力量配置。健全基层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机制。落实“两个允许”政策,探索开展基层公共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加快构建适应公共卫生人才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体系。构建权威高效的医患纠纷鉴定、调解、处理机制。
四、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
(七)改革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管理制度。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整合医疗卫生机构、疾控机构、慢性病防治机构、职业病防治机构等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公共卫生监测预警大平台和应用系统,建立覆盖全人群的传染病综合监测系统和预警响应机制。落实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四个一”工作机制和全国全省“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统筹推进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整合优化公共卫生与重大疾病防控议事协调机构,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健全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建立多学科、多部门组成的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团队。科学整合现有资源,组建应急医疗救援机动队伍、疫情防控队伍、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核辐射和中毒处置卫生应急队伍等四大类卫生应急队伍,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共卫生快速响应应急人才队伍全覆盖。
(八)优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完善突发重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坚持平战结合、防治融合,加快建设广东省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和应急医院。加强医疗设施规划布局,推进大城市疫情防控定点医院建设。强化中医医疗机构应急救治体系建设,加强卫生应急处置医院和传染病防治医院中医科建设,全面落实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
(九)构建“互联网+防疫”新模式。加快“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加快建设公共卫生服务领域现代化信息系统。健全覆盖全省的疫情报告监测预警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体系。构建公共卫生云平台及疾病控制业务应用系统,实现疾病动态监测预警处置、疫苗接种全流程管理、健康危机因素监测与评价、职业健康、妇幼保健、综合监督服务等业务应用。
(十)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协同科研攻关机制。健全科学研究、疾病控制、临床治疗有效协同机制,组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科研网络。依托高校科研平台、国家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重点企业和第三方检测企业,建立健全联防联控科技攻关机制以及科研平台体系。研究设立“重大公共卫生风险防控”专项基金。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科技协同攻关成果转化机制,加快推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临床应用。加大实验动物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加快广东省大动物模型研究中心建设。
五、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加快健全全民医疗保障体系
(十一)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完善医保异地直接结算制度,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提高对基层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完善医保患者重大疫情医疗保障制度,扩大保障对象范围和医保目录范围,只要符合国家和省级诊疗方案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费用,全部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创新医疗保障经办制度,开通医疗机构应急药品采购、资金拨付和结算“绿色通道”,加强医疗救治经费保障,确保每位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救治。
(十二)完善应急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应急医疗救助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免除医保支付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
六、抓紧完善物资生产储备制度,建立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十三)健全应急物资保障制度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卫生应急战略物资储备制度,研究制定广东省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条例。编制全省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总体规划,健全物资紧急生产、政府采购、收储轮换、调剂调用、物流配送机制。建立和完善物资保障应急预案制度。完善政府应急征用补偿制度。优化应急物资分配机制。强化应急物资保障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十四)构建分级多元物资储备体系。加快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提高物资分级保障、综合管理和统筹调配能力。完善物资储备目录管理制度。健全应急物资实物储备、社会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等管理机制,提升储备效能。依托现有仓储和物流设施,建立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形成区域分布合理的多层级应急物资保障网络,逐步推动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实现地级以上市全覆盖。
七、组织实施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宝贵经验,把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作为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重中之重,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加快完善应急管理、物资生产和储备、卫生防疫、医疗保障等配套措施,细化实化改革举措。省重大民生领域改革专项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推动相关配套方案制定出台和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省各有关改革专项小组要积极做好配合协同,认真抓好本领域改革举措的推进落实。省委改革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制定相关配套改革文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