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召开法律顾问聘任仪式,现场聘请5名法律顾问。据悉,此次聘请政务公开工作法律顾问是全省首创的做法,他们将充分发挥“外脑”和“智库”的作用,为中山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客观、专业的法律意见。
本次首批受聘的5名法律顾问,将主要负责协助中山市起草、修订、审查、解读关于政务公开及政府重要的政策措施,对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对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对政务信息工作交流、业务培训、课题调研等与政务公开相关的法律事务中提供法律咨询。
现场,来自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王金府律师和广东登都律师事务所胡冬勤律师先后发言。王金府表示,自2008年中山颁布《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来,9年时间中山在政务公开工作上已有丰富的经验,而此次自己以律师身份,被市政府聘用为首批政务公开工作法律顾问尚属首次,希望接下来能够为政府依法行政、科学行政工作上给予好意见、金点子。
而在胡冬勤看来,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最重要的宗旨是推动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她表示,接下来自己将对政府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给予正确、及时的法律风险评估,推动对政务公开工作建立“一事一议、一事一询”的顾问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据了解,中山市一直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以政务公开为抓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升行政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此次聘请5名法律顾问,是进一步以政务公开为抓手,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社会预期引导,进而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