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云浮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浮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
从云浮市实际出发,条例强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企业的责任,明确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保护农村环境卫生的义务,为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供了法治渠道。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农村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制定具体政策措施,建立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市、县(区)、镇人民政府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违反条例规定,未履行农村生活垃圾管理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