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莞台高新产业园项目开工后,粤台融合“鹊桥”正不断延伸,聚揽一众好“风光”。7月3日,《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正式出台,立足东莞对台交流合作基础和粤港澳大湾区资源禀赋,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提出实施产业深度融合、科技创新赋能、打造共同市场、优化营商环境、共建美好家园五大行动,旨在将东莞打造成为两岸融合发展的示范区。
东莞,这片台商踏入大陆最早、投资最密集的热土之一,一直是众多台胞台企向往的“福地”。去年9月,国务院批复同意《东莞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总体方案》(下称《东莞两岸方案》),赋予东莞两岸产业创新发展的新引擎、两岸科技创新合作的新高地、两岸人文交流的新枢纽、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交流合作的新平台4个目标定位。东莞由此成为国务院首个在广东批准设立的对台合作重大平台,该平台也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又一个国家级重大合作平台。
以《东莞两岸方案》为指引,东莞以一项机制、一套政策、一只基金等“六个一”为抓手,切实把“规划图”变为让台胞可感可及的“施工图”,其中《实施方案》政策“干货”加持,探索出一条具有鲜明“莞味”的两岸融合新路径。
根据《实施方案》,东莞将全力推动高端装备制造业集群化发展,支持台资电子设备制造企业参与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围绕科技创新赋能,东莞将推动台资企业与重点高校合作开展人才联合培养,对来莞联培学生按政策给予经费补助。
为打造共同市场,东莞将积极培育发展外贸新业态,全面建设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助力台资企业拓市场、抢订单。营商环境将全力向“优”,东莞提出支持仲裁委员会聘请台湾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扩大聘请台湾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范围,提升服务台资企业和台湾居民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此外,东莞还将依托东莞台商子弟学校、市台商协会、台心医院等特色载体平台,积极开展文化、教育、经贸、医养等领域交流对接,齐心共建美好家园。
据了解,除了《实施方案》,东莞在金融、商务、科技、工业、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共同家园等领域也将陆续出台子方案,共同构筑起《实施方案》“1+6”政策体系,为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推进深化两岸创新发展合作提供明确的行动指南。
接下来,东莞将坚持全市“一盘棋”,突出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在重点领域、关键区域率先开展融合发展试点,形成有东莞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成果,助力台胞台企融入新发展格局、参与新质生产力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