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一连印发三份与文化旅游相关的政策文件——《广州市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演艺中心实施方案》《广州市“文旅体一证通”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方案》《广州市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实施办法》。其中明确,广州将加快培育建设国际演艺中心,促进演出市场繁荣发展,提出打造“四个中心”,包括国际文艺精品智创中心、国际演出中心、国际演艺消费中心和国际演艺会展中心。同时启动“文旅体一证通”行政审批改革,将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相关经营许可审批事项整合为一个准入项目,市场主体实现“一次申请、一证准营”。
创作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将市文化发展集团发展成为扎根广州、立足湾区、全国领先的大型文旅投资运营集团。
实施方案不仅提出要吸引全球有影响力的知名艺术家,也提出要吸引企业家,加大对运营、产业经营等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推动广州成为演艺人才汇聚中心。
演出方面,除了大力支持已有的剧院群,还提出要积极协助推进广东粤剧文化中心、广东人民艺术中心两个重大剧场项目,进一步放大重大文化设施的集聚联动效应。
会展方面,则提出要办好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广州年会、广州演艺交易会以及广东舞台灯光、美术、设备、机械、美妆展,把广州打造成为国际演艺产品集散地。
此外,实施办法提出,将在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演出补助专项,每年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同时,鼓励外地大型营业性演出主办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来穗落户,举办大型演唱会、音乐会等演出活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在本市设立总部,鼓励演出票务经营单位来穗设立独立法人企业。
实施办法中还表示,对在本市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也根据相应标准予以扶持,如对大型营业性演出(5000人以上)的主办单位,符合申请补助条件的,按照当年在本市举办演出规模给予补助,补助总额最高2000万元。单场演出售票20000人以上的,单场最高补助20万元。同一主办单位每年获得补助上限为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