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消息,为提升市场消费活力,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从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该局在广州市范围内开展“有奖发票”活动。
有奖发票的范围,是广州市零售、餐饮、文化、旅游、住宿、体育等行业经营者从2023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个人消费者取得上述普通发票后,自2023年9月20日起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扫描发票二维码或手工录入发票相关信息,登记参与“有奖发票”活动。
个人消费者登记参与活动的发票信息,实行两次开奖。第一次为即时开奖,个人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普通发票,自2023年9月20日起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直接参与即时开奖。即时开奖奖金金额最高800元,中奖金额根据奖金总体额度随机分配。奖金通过第三方支付方式即时给付中奖者,逾期未兑奖视为弃奖。
第二次为定期开奖,开奖时间为每季度一次。凡已参与第一次开奖的普通发票均可参与定期开奖。定期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对应的奖金分别为税前1万元、5万元、10万元。开奖结果现场公布,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广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奖发票信息。奖金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给付中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