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然资源部官网公布了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258个县(市)被认定为第一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包括土地资源类183个,矿产资源类57个,海洋资源类18个,示范期为2023至2025年。2025年将评选出第二批。据悉,广东有12个县(市)上榜,分别是:广州市越秀区、深圳市罗湖区、深圳市福田区、深圳市龙岗区、深圳市盐田区、珠海市斗门区、汕头市龙湖区、汕头市南澳县、江门市新会区、湛江市赤坎区、湛江市雷州市、肇庆市端州区。根据此前的通知,获评示范县(市)将在示范周期内享受一系列支持政策。
首批自然资源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批准,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创建活动以县市人民政府为创建主体,以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核心,以完善政策协同为抓手,从土地、矿产、海洋三个维度进行分项创建。针对土地、矿产、海洋三个分项,分别设立了一套体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的标准,最终从全国累计申报的373个县(市)中评选出258个。
这其中,土地类主要从推动节约用地、减量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提升用地强度和效率等角度考察。矿产类主要从推动降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损失,减少矿产资源消耗,降低单位GDP矿产资源消耗等角度考察。海洋类主要从降低海域海岛资源消耗、提升单位面积用海用岛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挖掘低效海域海岛资源再利用潜力,优化海域海岛利用结构和布局等角度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