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官网6月10日公布《广州市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纾困十条”),全力帮助市场主体渡过难关。
“纾困十条”主要从降低成本、支持融资、开拓市场、保障权益和优化服务五个方面提出十条举措,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纾困帮扶力度,包括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承租市属、区属国有房屋的制造业和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给予减免租金,疫情防控期间用电用气用水“欠费不停供”等。
降低成本是高关注度需求之一。一方面,针对税、费,“纾困十条”要求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及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留抵退税;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按照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适用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时间至2023年4月30日;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缓缴养老等三项社保费政策延至年底。
另一方面,针对经营成本,“纾困十条”要求对承租广州市内市属、区属国有、国有控股及实际控制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权属的国有房屋(住宅用途除外),在合同有效期内且最终承租人为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给予减免租金,2022年减免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辖区行政区域的,再减免3个月租金。
除“节流”外,“纾困十条”还设法“开源”,将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普惠小微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续贷、展期;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支持银行年内延期还本付息。
广州还将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轻微违法违规及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运用非强制性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