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未来会有更多香港专业人士到前海执业,深港两地涉税专业服务融合势在必行。”作为首批免试获得前海执业资格的香港注册税务师之一,全国政协委员、前香港税务学会会长龚永德明显感到,今年深港合作更务实、更密切了。
作为首个落实《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的文件,《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于2021年1月修订并印发,受到粤港澳三地政府与行业协会关注。
《办法》进一步放宽了执业限制,对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取消须通过执业资格考试的限制,改为执业登记;取消须在税务师事务所占比不高于35%的人数限制;取消须在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不低于180天的时间限制”,并将其视同内地税务师担任股东,可发起设立税务师事务所。
截至7月18日,已有62名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办理完成跨境执业登记,2家合资税务师事务所完成行政登记,另有2家深圳税务师事务所正与港澳伙伴推进合作洽谈。这不仅意味着港澳专业人士可以在前海从事纳税申报代理等8项涉税业务,也标志着这项改革实现了从制度到实践的突破。
当前,前海扎实做好深化深港合作这篇大文章,以便利港澳专业人士执业“小切口”,持续做好粤港澳三地规则衔接,为助力大湾区建设和促进人才要素自由流动提供实践经验。
截至目前,《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和首批清单细化分解的122项具体改革任务中,已有60项取得实质性进展;首批清单40个事项,8个已落实见效、14个取得实质进展,实现任务过半。其中,前海已累计推出645项制度创新成果,分别在全国、广东省和深圳市复制推广58项、82项和16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