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发起,东莞、佛山、中山、广州南沙共同签署了劳动争议仲裁区域合作RC4备忘录,这是全国首次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签订,以互设派出庭、互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含港澳籍)、互联网跨区域庭审为主要内容的区域合作机制。
劳动争议仲裁区域合作成员单位(简称RCx,指Regional Cooperation;x代表合作地区数量,按照国际通行规则根据成员加入情况相应变化)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成立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平等自愿原则加入,开展区域联合的劳动争议仲裁研究、化解、合作等内容。
四地仲裁委负责人均表示,劳动争议仲裁区域合作顺应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有利于化解新形势下劳动争议,共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