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对承租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中小企业(含个人)全免2月份租金,减半收取3、4月份租金。截至3月8日,清远市财政局共收到租户申请资料557份,累计申请减免金额584万元,预计可减免租金600万元。
清远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的招租共两种,分别为委托德晟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对外招租,以及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自主出租。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为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保障中小企业健康平稳发展,该局印发《关于减免市直中小企业国有经营性资产租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上述减免租金方案。其中,若2、3月份租金已缴交的,顺延执行。
租金减免需由经营者提出申请,经营者可自行网上下载申请表填报后邮寄至对应的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审批。
该局对审批流程进行了简化,租户在外地暂无法完成减租申请的,可先将身份证原件及情况说明签名后拍照,发对应的相关部门留底,相关部门做好登记工作,收齐整理后报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待疫情过后再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