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拟全面取消耗材加成。由东莞市发改局草拟的《东莞市2018年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目前正向公众征求意见。记者了解到,除了取消耗材加成外,《改革方案》还提出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提高部分治疗、手术项目价格等改革内容。与此同时,各公立医院因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而减少的合理收入,纳入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经费范围。
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
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含城市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此次改革以医疗服务价格成本核算和比价关系调查、研究为基础,科学测算不同医疗服务项目之间的比价关系,保持调增总量与调减总量基本平衡,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
记者了解到,医用耗材包括心脏支架、人工膝关节、手术用纱布、手术缝线、牙材料等。患者在手术时,经常遇到手术费几百元或1000多元、耗材费用却高达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情况。因此,患者在就医过程中,经常吐槽耗材费用过高。
为此,东莞市将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通过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全面取消耗材加成、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
《改革方案》透露,对《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除外内容”和“说明”中已明确规定可另外收费的一次性消耗材料,在2016年取消实际购进价300元以上耗材加成的基础上,全面取消耗材加成。同时,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工作,加快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市级集中带量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
加大对中医、儿科的扶持力度
《改革方案》还提出继续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等医疗服务价格,明确降低磁共振扫描、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等利用大型设备检查项目价格),提高中医、诊疗、手术等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医疗服务价格,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医师级别和市场需求等因素,改革还将对医疗服务制定不同价格,拉开价格差距,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促进分级诊疗。三级公立医院按一档价格执行,二级及以下公立医院按二档价格执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三档价格执行(具体医疗机构分级名录以卫生计生部门发布为准)。
另外,加大对中医、儿科的扶持力度也在此次改革内容当中。据悉,东莞市将实施儿科加收政策,扶持儿童专科医院和其他医院儿科发展,对六岁(含)以下儿童的一般治疗、临床诊断、临床手术治疗类的部分项目实行不超过30%的加收政策;结合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成本和技术劳务价值特点,适当提高中医类项目价格,促进医疗机构发展传统中医技术。
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
《改革方案》明确,为调动医院的改革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服务财政补偿方案,各公立医院因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而减少的合理收入,纳入基本医疗服务补助经费范围。各级财政部门制订公立医院符合规划及相关政策规定贷款或集资购置的大型设备政府回购方案,加大财政经费投入力度。
与此同时,为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因本次改革调整价格的项目,按东莞市社会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等有关规定纳入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社保部门出台相关实施文件。
《改革方案》要求东莞市卫生计生部门加强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管理,抑制不合理使用药械以及过度检查和诊疗行为。将门(急)诊次均费用、住院床日费用、出院患者平均医疗费用、药占比、耗材占比、住院与门诊人次比例、总费用增长率等纳入公立医院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目标。建立统一的统计口径,以每人每日在同一医院的诊疗费用总和作为门(急)诊次均费用,将医院处方要求患者外出购买药品费用纳入出院患者医疗费用,严禁医生通过分解处方、增加自费药品使用等方式加重患者实际费用负担。
据介绍,东莞市还将建立人均检验检查费用增长与检验检查项目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医改实施一年后进行整体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适当调整医疗服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