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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力促进民间投资持续稳定增长

时间 : 2016-08-31 16:20:17 来源 :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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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力促进民间投资持续稳定增长

  近年来,东莞市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署,主动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不断加强和改善政府服务,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潜力和活力,推动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2015年东莞市民营登记注册资金和增加值分别突破6000亿元、3000亿元大关;民营固定资产投资额947.6亿元,占全市比重达66%,比“十二五”初提高25个百分点;民营工业投资248亿元,增长18.2%,占49.3%;民营纳税总额886.3亿元,占全市比重62.7%.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民营经济市场主体72.9万户,增长14.6%,占全市总量的97%;民营经济缴税总额478.2亿元,增长14.5%。主要做法如下:

  一、完善促进民间投资体制机制。出台《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民营企业经营管理者“111工程”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加大对民间投资、民营企业的引进和培育力度。针对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实体经济出台《关于引导民营资本发展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包括5大行动30条举措,着力引导东莞民间资本进入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关键领域。

  二、放宽民间投资准入门槛。实行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按照“非禁止即可行”的原则,进一步放宽各类企业尤其是民间投资准入,对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分别实行禁止准入、核准准入,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承诺准入和告知性备案。实施民营资本发展实体经济行动计划,通过举办民营资本投资实体经济项目对接会,推动民营资本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等,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投资先进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等产业。出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政策,建立包含轨道1号线、深外环高速、长安新河等5个市级项目和35个镇街(园区)项目的项目储备库,涉及总投资约656亿元。目前,民营经济已进入全市各行业,活跃于农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能源等领域,特别是教育和医疗两个行业。目前全市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1035所,占总数的68%;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1857所,占总数的79.2%。

  三、加快推进民间项目落地建设。全面梳理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民间投资立项改为备案制,立项工作1-2天就可以完成。大幅压减审批事项,将原来的串联审批改为并联审批,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立项设计、施工许可到竣工验收全流程的政府审批时间总体上缩短近三分之二。探索推进“直接落地”改革,试点施工许可“承诺+备案制”等措施,提交相应的承诺书、满足相对宽松的条件即可动工,试点项目审批时间普遍缩短3-6个月。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全面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相关中介服务,前期工作环节多、耗时长等问题得到积极化解。以挂钩督导、“五个一”、“明白卡”、“销号制”等机制加快项目投资进度,切实提高重大项目的开工率、投产率和履约率。优先保障优质民间投资项目用地指标,加强民间投资项目的用地保障,加快协调解决征地拆迁、管线迁改等难题,推动项目早日动工建设。

  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市镇两级领导班子带头,扎实开展“千干扶千企”、“企业总部大走访”、高成长性企业沙龙、领导干部挂点服务骨干民营企业等活动,与民营企业家进行深入交流,听取其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投资项目遇到的困难问题。市财政出资1.6亿元参股,形成9亿元规模的创业引导基金,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出台融资租赁、奖励补贴等系列政策,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安排预算2亿元,支持开展“机器换人”,2015年全市881个“机器换人”项目总投资达70亿元,带动全市工业技改投资增长85.6%,工业投资增长26.6%。部署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工作,全面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率,加快水、电、土地等的价格改革,着力缓解民间投资项目经营压力。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办好加博会、海博会等重要展会,在境外设立经贸代表处,组织企业出境考察,推动企业抱团“走出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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