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佛山市召开全市民营企业家大会,出台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3”政策措施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以及在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民营经济十条”,市委书记鲁毅讲话,市长朱伟主持会议,相关市领导解读政策文件,数十家商(协)会负责人以及近800家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1+3”政策措施体系是佛山坚定不移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行动宣传和工作指南。其中,“1”是总纲,指《佛山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民营经济40条”);“3”就是配套政策,分别为:《佛山市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降成本十条”)、《佛山市金融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金融十条”)及《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若干意见》。
一、深化改革创新,全方位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落实“省民营经济十条”基础上,佛山聚焦民营企业所思所想、所急所盼,制定了“民营经济40条”。一是建立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体系。“民营经济40条”中的21条在省政策基础上进行加码,3条是结合佛山特色创新提出,16条是贯彻执行省的政策,重点从“准营准入、解决痛点、优化服务、保驾护航”四方面全方位加强扶持民营经济发展。二是推动民营企业做优做大做强做成“百年老店”。坚定不移做大做强实体经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面向全球的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企业发展智能制造,2018-2020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1.3 亿元专项扶持资金,支持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建设、机器人本体制造和系统集成、搭建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支持民营骨干企业承担国家及省、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遴选一批“创新标杆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将开办企业全流程时间从5天压缩到3天,办理时间全省最少;率先在全省乃至全国实现全天候24小时商事登记,实现5分钟完成营业执照自助办理。加快“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对审批频次高、审批周期长、企业意见较为集中的许可事项,依法依规取消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制或者加强准营管理,实现申请材料平均压减10%、办理时间平均压减30%,有效降低企业交通费、往返时间等办事成本。
二、实质性降本减负,更好激发广大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活力。结合新形势、佛山研究修订“降成本十条”,细化为30项具体措施,着力解决企业税负、用地、社保、用能、融资等成本难题。包括: 一是土地出让方式更加灵活。二是全省唯一直接提高企业用能补贴标准。包括每年新增 2 亿元对工业企业的变压器容量基本电费给予资金补贴等。三是进一步缩减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包括企业工业投资项目从立项到施工许可办结,由57个工作日压缩到20个工作日等。四是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力度。包括全力保障投资10亿元以上、符合投资强度等相关条件的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等。
三、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着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实施“金融十条”,完善信贷政策,改善融资服务,全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构建全链条支持体系,对企业股改、上市、再融资等进行补贴支持,其中对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的最高奖励330万元、成功上市的最高奖励2350万元,上市后进行再融资的最少奖励50万元。二是帮助企业间接融资。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加强产品服务创新,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避免盲目抽贷、断贷,建立省内规模最大、利率最低、使用限最长、手续最简便的支持企业融资专项资金,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最高2000万元、日费率不超过万分之一点五的“过桥"资金,资金使用时间从7个自然日延长到14个自然日。三是加强上市公司纾困支持。市,区联动共同设立总规模100亿元的通济基金,缓解部分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因资本市场波动导致的短期流动性风险问题。四是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推进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严厉打击金融违法违规行为。
四、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为民营企业发展撑腰鼓劲、保驾护航。在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佛山做到“坚持五个结合”,即坚持平等对待和重点保护相结合,坚持罪刑法定和区别对待相结合,坚持正向引导和反向约束相结合,坚持惩治与保护相结合,坚持严管与激励相结合,强调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重商、亲商、爱商、助商的社会环境,让企业家卸下思想包袱、安心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