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省环境保护厅官网了解到,为加强我省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中科院华南植物园近日联合印发《广东省“绿盾2017”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专项行动目前已启动,并将持续到12月。
督查范围
逾70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
据悉,行动将全面排查十八大以来我省15个国家级和人类活动明显的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存在问题,严厉打击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方案》,专项行动的督查范围包括我省1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丹霞山、罗坑鳄蜥、车八岭、南岭、内伶仃岛—福田、湛江红树林、云开山、象头山、石门台、珠江口中华白海豚、雷州珍稀海洋生物、惠东港口海龟、南澎列岛、徐闻珊瑚礁、鼎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此外,不少省级自然保护区也纳入督查范围,包括:清远连江龙牙峡水产种质资源、揭东桑浦山—双坑、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以及环境保护部《2016年广东省省级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报告》中列出的其他57个省级自然保护区。
严厉打击
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方案》,本次专项行动将开展五大类具体行动。一是清理不符合要求的涉自然保护区地方法规政策。二是梳理历年问题。重点排查采矿、采砂、工矿企业和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以及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增和规模明显扩大的人类活动。
三是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针对排查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责令停止相关活动,依法依规予以严厉处罚,对涉及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要及时制定和实施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限期进行生态整治修复。四是严格督办自然保护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五是完善自然保护区边界管理。
问题整改
落实“整改销号”制度
《方案》显示,对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环保责任不落实的情况,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追究责任,并作为线索纳入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各自然保护区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违法违规问题管理台账,落实“整改销号”制度,跟踪监测问题整改进展,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地方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实地核查,切实把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我省还鼓励公众积极举报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并要求各地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各种媒体,定期向社会公开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