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督查问责 确保环境质量改善提升
——揭阳市出台环境污染专项整治督查问责制度
为规范开展环境污染整治的督查问责,充分发挥督查问责作用,揭阳市近日出台了《揭阳市环境污染专项整治督查问责制度》,针对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榕江八条来水整治、大气污染整治等三项内容进行专项督查,明确采取通报情况、专项督查、下达督查通知书、提请约谈、挂牌督办等各种形式推进工作落实。
制度明确规定,市政府在督查督办过程中发现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按要求开展环境污染整治,影响工作大局的,将对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启动问责程序。在结果运用方面,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应负责任和处理提出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有关资料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组织(人事)部门。需要追究党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需要给予诫勉、责令公开道歉和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制度出台以后,揭阳市各地各有关单位狠抓工作落实,加大对各类污染源的排查力度,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取得较好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榕江8条来水整治方面,普宁市里湖镇火烧溪片区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计划投资1069.92万元,现已完成投资103.762万元,完成流域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及两岸淤泥清理;龙潭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动工,完成井田上寨污水处理站主体工程;云湖水洗保护工程完成可研及批复、实施方案及用地证明等前期工作;白塔镇新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完成可行性研究。
大气污染整治方面,全市共清理取缔抛光加工场57家,小熔炼、小铸造加工场24家,整治石板材加工场58家,淘汰、整改锅炉39台,清理清查VOCs企业54家,清理排查砖瓦窑45个,蓝城区对辖区内23家非法抛光厂采取强制断电措施,有效整治工业废气污染。阶段来,全市整治工地、码头扬尘58宗,查出泥头车遗撒、带泥上路173宗,露天焚烧垃圾302宗,清理露天烧烤摊262个。采取以奖促管的方式,对规定期限内淘汰营运“黄标车”的车主,给予适当奖励补贴。
电镀行业整治方面,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揭阳市电镀行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对非法电镀加工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市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有效抑制了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