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深圳市河长办消息,《深圳市民间河长管理办法》日前经深圳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该《管理办法》是深圳市首份关于民间河长的制度性文件,标志着民间河长正式纳入深圳市河长制湖长制体系。
2017年深圳首支民间河长队伍成立 , 社会各界纷纷自发成立护河义工队、护河志愿者、河小二、河小青、志愿者河长、企业河长等爱水护水队伍,为深圳市的河湖安澜、秀水长清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民间河长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管理不够规范、组织联动不足、信息交流渠道不畅、缺乏业务指导和支持等一系列问题,进一步发展壮大面临瓶颈。深圳市河长办联合团市委出台的《深圳市民间河长管理办法》共有七章30条,明确了民间河长权利与义务,规范了民间河长招募、管理、监督等机制,并明确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支持民间河长发展相关措施。
《管理办法》明确团委负责民间河长组织管理工作,河长办负责民间河长业务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定期公开重点河湖的水质情况,河湖周边施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河长办还负责组织对民间河长进行业务培训,并为民间河长开展爱水护水活动提供必要支持,相关经费纳入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