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广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广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
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广州市辖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以下简称“生活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
2017年末,全市普查对象数量69397个(不含移动源)。包括工业源65897个,畜禽规模养殖场450个,生活源1640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399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11个。
2017年,全市水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172156.80吨,氨氮11443.93吨,总氮35657.31 吨,总磷1884.51吨。2017年,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二氧化硫0.99万吨,氮氧化物11.33 万吨,颗粒物4.25万吨。本次普查对部分行业和领域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尝试性调查,排放量10.27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