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消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生态环境厅联合有关部门推进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及城镇污水处理处置环境监管工作以及相关环境监测工作。目前,全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为427.7吨/天,从1月20日至2月12日,全省累计安全处置医疗废物6095吨。监测数据显示,全省饮用水源地水质、城市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均未受到肺炎疫情的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均达标排放。
疫情发生以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及指引,指导各地各单位全链条规范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执法监管,督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落实联单制度、台账制度、日报制度和监管监测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管。
疫情期间,广州、深圳、珠海、惠州、江门、韶关等市组织对辖区内32家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开展了应急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包括粪大肠菌群等各项指标全部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