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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地税: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时间 : 2017-02-14 16:54:30 来源 : 南方日报网络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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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近年来,广东地税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坚持以上率下,不断加强执纪审查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发挥巡察震慑作用,从严从细层层推进管党治党责任的落实,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两个责任”咬定落实不放松

  “广东地税系统队伍大、层级多、分布广,近3万人的队伍,对内要管人管钱管物,对外要行使税收执法权力、开展征收管理。因此,落实主体责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须臾不能放松。”广东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吴紫骊认为主体责任“重于泰山”。

  广东地税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观念,建立责任清单压实责任。制定印发广东地税系统各级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和《责任清单》,列表明确各级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各部门具体责任85条。公开“述职、述责、述廉”加强督查考核,坚持将反腐倡廉与税收工作同步谋划部署,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听取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汇报;创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实施量化考核并融入绩效考评管理,每年由省局领导分别带队开展检查考核,同时全面推行各级一把手公开“述职、述责、述廉”,对落实责任制及有关情况进行测评。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完善以绩效考评为重点的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疏于管理导致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相关单位领导班子,严格实行“一票否决”。近两年来,省局共对12个市地税局领导班子、3个省地税局机关部门及17名处级干部的责任制考核作降低等次处理,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通报全省系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2个市地税局领导班子,由省地税局领导进行约谈。

  “三转瘦身”干事创业更带劲

  驻省地税局纪检组有关负责人指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需要,是纪检工作职能的回归、重心的转移和工作的转折,通过‘三转’可以更好地做好执纪监督问责的本职工作。”

  广东省地税局以创建省纪委“三转”示范点为契机,制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三转”有关工作的意见》,明确驻省地税局纪检组退出14个议事协调机构,并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谈话提醒、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等12项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移交给相关责任部门,同时在干部配备、办公条件、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保障,确保工作转得出、接得住、接得好。2016年以来全省地税系统共清理纪检监察部门参加的议事协调机构138个,转出主体责任事项87项。

  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驻省地税局纪检组把深化“三转”的积极成效直接体现在监督执纪上。2016年以来,驻省地税局纪检组直接立案查处23件23人,立案数达历年最多。

  “四管齐下”驰而不息纠“四风”

  广东省地税局党组从“小事”、“细节”抓起,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严查顶风违纪行为,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行风。近年来,省局出台了《关于收送“红包”等五种违纪情形一律先免职再处理的规定》等规定,划定纪律“红线”。在全系统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治理、纠正“四风”等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建立健全省、市、县局三级暗访机制,查处并曝光了一批顶风违纪、监管不力的问题。2016年以来,驻省地税局纪检组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1宗,处分11人;通过地税清风城廉政网站“曝光台”、发文等形式,先后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5起22人次。

  “五大环节”发挥巡察震慑作用

  驻广东省地税局纪检组积极协助省局党组开展好巡察工作,2016年起在全省地税系统正式开展巡察,目前已完成三轮对4个市局的巡察工作,共发现问题807个、线索31条,均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其中,立案查处9件,给予9人党政纪处分,追缴税款和滞纳金约1亿元。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针对地税部门业务职责的特殊性,该局将税收执法权中的征管、检查以及行政管理权中的选人用人、财务管理和基建采购等重要“五大环节”作为重点巡察内容,并透过这些重点环节的巡察,深入查找各级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在履行“两个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前两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广东地税已组织专项治理5个,建立完善规章制度11项,有效促进“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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