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据省生态环境厅消息,广东首个正式获得政策性金融支持的EOD项目——肇庆市广宁县“碧水—竹海—文旅”项目落地,该项目获得农发行广东分行30亿元贷款授信,首期7亿元已成功获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广宁县供水保障、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文旅开发等。
近年来,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资金需求大,欠发达市县资金缺口尤其大。为破解这一难题,EOD模式得到探索和实践,这一模式是指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是一种创新性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EOD模式首先强调‘肥瘦结合’。”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模式将公益性较强、收益性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融合,在成本与收益综合测算基础上,作为一个整体项目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统筹推进、一体化实施,最终收益好的关联产业反哺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双赢。
2022年,生态环境部印发《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EOD模式从试点阶段正式进入常态化入库阶段。在这一背景下,省生态环境厅将推动EOD项目作为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点内容,支持帮扶广宁绿色发展。
据广宁县消息,按照“基础设施建造打造优良生态环境,优良生态环境支撑关联产业发展、绿色关联产业反哺生态环境治理”的思路,EOD项目内容包括绥江广宁段水环境综合整治、北片区饮用水源安全保障等2个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以及“林竹茶”现代林业综合开发、绿美广宁生态文旅开发、光伏产业清洁能源开发等3个特色产业发展项目。
该项目实施周期为2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20年;并且在实施过程中,明确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项目作为整体项目运营,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经初步测算,该项目投资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6.73%,投资回报期12.8年,在项目边界范围内能达到资金平衡,“生态环境治理有了可持续的资金来源,广宁的特色产业也有了高质量发展的机遇。”广宁县EOD项目负责人表示。
省生态环境厅统计显示,广东从2021年开始纳入国家第二批EOD模式试点范围,截至目前,韶关曲江区生态环境导向的煤矸石综合利用等2个项目已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深圳盐田区小梅沙片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等3个项目正按生态环境部评审论证意见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