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委网信办、省新闻出版局、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省通信管理局八部门出台《进一步加强我省新时期地图管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积极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强化地图市场监督检查和巡查抽查制度,严肃查处“问题地图”产品违法违规行为和生产经营者,做好地图公共服务。
《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地图编制、出版、经营、进出口的管理。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图市场的日常监管,编制多种类型的标准样图,向社会公开并提供使用;新闻出版主管部门加强对地图出版单位资质审核,以及地图出版、印刷等活动的审批工作,严格执行图书出版重大选题备案制度;海关部门依法处理“问题地图”产品,对于难以确定是否涉“问题地图”的,依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鉴定意见予以处理。
《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问题地图”违法违规行为认定、危害评估、取证和联合查处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广东省互联网地理信息监管系统,及时发现疑似互联网“问题地图”,实现信息互通、联合监管。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严格审核,对未取得互联网地图出版活动单位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地图出版活动的网站,由省新闻出版局联合省通信管理局依法予以关停。
此外,广东还将加强新闻出版、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的联合检查、巡查和抽查,加大对书店、展会、文化用品市场的巡查力度,重点检查交通旅游类地图,责令相关单位停止销售“问题地图”并进行整改。坚决严肃查处“问题地图”违法违规行为,把查处损害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和违反“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地图”,作为今后地图管理工作的重点,对经营错绘、漏绘中国地图,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主权、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的地图产品经营者,坚决打击,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