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一批信访督查专员和专员助理已到任。7月18日,广东省第71批省信访督查专员和第9批省信访督查专员助理工作总结暨第72批省信访督查专员和第10批省信访督查专员助理到任座谈会议在广州召开。会议总结了上一批省信访督查专员和专员助理过去三个月的工作,并通报表扬了八名在2022年第二季度争当“广东信访铁军标兵”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省信访督查专员及专员助理。
据了解,新到任的第72批省信访督查专员共10人,均由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第10批省信访督查专员助理共10人,由处级干部担任。
会议强调,要深化对信访工作的认识,深刻认识信访工作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解决好信访诉求,又化解好社会矛盾,发挥信访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要通过信访平台,进一步了解社情民意,拓宽工作视野。要通过深入基层,与群众“零距离”接触、“面对面”交谈,增进相互之间的信任,加深对群众的感情,到矛盾纠纷多、群众反响大、意见多的地方去,以实际行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要通过深入开展调研,充分利用信访“大数据”优势,把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和发挥现代化科技优势结合起来,挖掘社情民意的“富矿”,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今年5月1日实施的《信访工作条例》中明确要“建立健全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广东在全国首创信访督查专员制度,迄今已实施18年,先后有71批665位副厅级领导干部和9批89位处级干部从省直机关、高等院校、省属企业等单位到省信访局分别担任省信访督查专员和省信访督查专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