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服务、加大对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的支持力度……日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等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激发创新活力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推出10条改革举措,进一步为科研人员松绑、为创新创造赋能。
《若干措施》从精简优化科研业务管理、优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进科研项目验收管理、深入推动监督检查“瘦身”等十个方面入手,提出了若干具有突破性、创新性的改革措施,亮点颇多。
其中,在科研项目管理中,我省将全面推行电子签章和电子签名服务,除特殊要求项目外,逐步取消纸质材料。在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方式改革方面,对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和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由三期拨款改为两期拨款。对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开展项目研究相关活动,明确可凭因私出入境证件、本单位有关批件、邀请函等证明材料在科研项目经费中报销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在科研项目验收管理和监督检查方面,《若干措施》提出,下放验收管理权责,财政经费拨款100万元以下的省级科研项目不要求第三方审计报告,可由项目承担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经费决算表。此外,明确科研项目主管部门一个年度内对同一项目监督检查不超过一次;科研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监督检查结果在本年度内共用互认;审计部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科研项目的审计结果可互认共用。
为鼓励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若干措施》明确,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可凭认定登记后的技术合同提取和发放奖酬金,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管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核定调控基数。
在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方面,根据《若干措施》,在省“双十”战略产业集群中取得基础及应用技术研究、前沿技术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究重大突破,或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的科研人员,可不受学历、资历等限制,直接申报高级职称。
同时,我省将加大对青年和女性科研人员的支持力度,明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和重大人才项目青年科研人员占比均不低于60%,建立有利于女性科研人员发展的评价机制,在科研项目和人才项目中,适当放宽女性科研人员申请年龄限制。此外,要将科研人员从繁琐、不必要的活动中解放出来,明确要求不得邀请科学家参加应景应酬性活动、无谓的迎来送往活动、不必要的评审评价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