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孩政策”来了,如何加强生育医疗保障,保护女性就业和生育权益,提升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等话题引发了广泛讨论。10月7日,据省卫生健康委对省人大代表叶丽燕的建议答复消息,我省稳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对参保人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100%报销,并把“到2025年全省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5.5个”纳入“十四五”规划,下一步还将继续健全生育支持体系,切实降低群众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在建议中,叶丽燕提出应进一步完善支持生育的相关措施,完善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发展普惠性托育等。
省卫生健康委回应称,2020年末,广东全省常住人口12601万人,连续14年居全国首位,近10年来,年平均增长率为1.91%,我省人口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在生育医疗保障方面,截至2020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3800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为1649万人;支出生育医疗费用38亿元,生育津贴97亿元。同时,我省增加产前检查费用报销,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儿童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80%,其中对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达到100%。
我省还不断完善医保目录管理机制。目前将限儿童使用的蒙脱石口服液体剂等药品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将康复综合评定、平衡训练、日常生活动作训练等28个诊疗项目,小儿接骨板、小儿矫形系统等儿童专用的医用耗材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进一步满足儿童患者治疗、康复需求。
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方面,答复明确,我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正逐步完善,登记注册托育机构数量持续增加,通过审核备案的托育机构数量居全国前列。
针对女性就业权益保障,答复回应,我省构建起新机制,把损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行为列入劳动保障社会信用体系监管,建立完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及时查处纠正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与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的举报投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