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9·30烈士纪念日”前夕,广东公安英雄广场落成揭幕。
9月22日,省公安厅在佛山举办以“人民不会忘记”为主题的落成仪式暨纪念公安英烈活动。三代功模民警代表共同点燃广东公安精神之火,现场还以礼兵鸣枪70响的最高礼仪,表达对广东公安英烈的无比敬仰和深切缅怀。
据悉,广东公安英雄广场坐落于广东省公安民警培训中心内,占地总面积3.5万平方米,包括广场和雕塑群两部分,可容纳4000人参加纪念活动,是目前全省最大的公安红色文化教育传承基地。
“英雄墙”
纪念1282名因公牺牲民警
活动现场,老中青三代功模民警代表高举从人民公安发祥地——江西瑞金采集来的火种,共同点燃了广东公安精神之火。省公安厅领导与离退休领导、功模民警、英烈家属代表一起,共同为广场揭幕。
数据显示,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广东公安先后有39人次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20人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136人被评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1282名民警因公牺牲,其中509人被追认为烈士。
为缅怀、纪念英烈,传承红色基因,培育忠诚警魂,弘扬公安英雄精神,省公安厅党委决定为广东公安英烈建设一个以雕塑为主体的灵魂家园,以艺术形式彰显公安精神。该广场由广州美术学院雕塑院承担设计与建造工作,历时近2年建设完成。
广场主雕塑《群英》,由红砂岩雕刻的木棉簇拥英雄像,高12米、长48米,整体造型高耸挺拔。纪念碑后方的“英雄墙”上,镌刻着新中国成立以来广东公安所有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纪念铭牌,一排排英烈名字和事迹,是广东公安民警用生命诠释责任担当的见证。
“大哉中华,美哉广东。丹霞金鸡,珠江海风……”由辞赋专家创作的《粤警英雄赋》篆刻在广场内的巨石上。
广场设计
体现地域特色、英雄形象
广场设计师、广州美术学院雕塑院院长陈克介绍,广场以地域性、公共性、崇高性相结合为创作原则:“英雄花”木棉是广东具有典型性的艺术载体,红花岗也体现了地域特色;广场分仪式广场、静思缅怀、休闲放松三大空间,可满足仪式、纪念、聚集、训练、休闲、艺术等功能需求,体现了公共性;广场入口处的“钢铁敬礼”和“钢铁英雄花”、广场中心主雕处“天圆地方”、浮雕墙“长城”和“英雄花”等,展现了公安英雄的崇高形象,让建筑设计具有仪式性和纪念感。
“这些闪闪发光的名字,将给予我们力量、激励我们进取、指引我们前行。”党的十九大代表、珠海市公安局横琴分局政委徐飞在发言中表示。刚刚获得“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省公安厅情报指挥中心民警陈刚说:“我将会沿着先辈的足迹继续前行,不负重托,尽全力维护社会安宁与稳定。”
从英雄广场到“广东警史印记”展馆,再到各地市公安警察博物馆、警史馆,通过这些教育基地,全省公安系统不断讲述警察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并组织开展“新时代南粤民警之星”“最美基层民警”“全省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人民警察”等评选宣传活动,树立崇尚功模、学习功模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