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今年我省实施“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范围界定为原中央苏区县、欠发达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及广东省原扶贫开发重点县,实施范围共30个县区。“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包括华南农业大学、汕头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16所高校,总招生计划数为1950人。
其中,“高校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教育部直属有关试点高校,招生学校及专业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由我省部分本科高校承担,招生专业以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的理工类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农林、医学、师范等专业为主。
其中,华南农业大学招生计划最多,达330个;广东医科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招生计划均超过100个。
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实施区域内;考生本人具有上述区域连续3年以上户籍,户籍时间计算节点为8月31日;考生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报考“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高考成绩预计分别达到省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录取相应的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符合“高校专项计划”条件并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可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查看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了解各学校招生要求,须于5月25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申报,并于5月18日至25日期间,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中同时完成报名申请。
符合“地方专项计划”条件的考生,应于5月18日至25日凭考生号和密码在“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