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的建筑行业安全监管,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近日专门发文,强调以推进省安全生产领域八大整治和全国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为契机,推动建筑施工领域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文件要求,要紧盯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起重机械安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环节,落实4个100%,即辖区所有危大工程检查执法率100%、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100%、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复查率100%、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案件核实查处率100%。
根据部署安排,全省各地将重拳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混乱问题,重罚重处未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无资质施工以及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以最坚决的态度报送纳入全国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全面提高企业失信和违法成本,倒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健全完善分区分类安全监管执法制度措施。文件要求,要坚持定期会商、研判,及时对高风险地区、工地发布预警信息,及时约谈提醒事故频发的地区、企业,对风险高隐患多的工地,加大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建筑施工安全风险总体可控。要采用信息化手段,盯住重点工地、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实施线上线下监管执法。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的规定,事故企业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