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广东银保监局联合发布《关于我省疫情期间车驾管业务办理及保险理赔业务惠民措施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因受疫情影响,逾期未办理机动车检验和驾驶证审验换证,又发生有责交通事故的,只要在保险有效期内,均可依法理赔。
根据《公告》,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以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疫情期间(省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期间)至疫情结束之后45天内,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发生有责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交强险、商业险在有效期限内的,其保险承保公司不因上述未换证、未审验、未检验等情形免除责任,应依法予以理赔。
据悉,以上惠民举措适用于广东银保监局辖内保险机构承保的机动车,辖区外有不同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