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印发通知强调,用好用足省政府和本地政府出台的暖企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通过允许受疫情影响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为受影响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培训补贴以及工会经费返还、企业会费返还、工会防疫专项资金慰问等多种措施,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合理分担企业稳岗成本,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稳就业,维护劳动关系稳定。
同时,通知指出,要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引导企业通过协商解决复工前的用工问题、鼓励协商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方式,特别是要结合实际协商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灵活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问题,指导企业规范用工管理,妥善处理相关劳动关系问题,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要切实保障职工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企业延迟复工期间和隔离治疗、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引导企业通过协商解决职工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困难企业的工资待遇支付等问题,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要引导职工加强与企业沟通,依法理性表达合理诉求,通过协商和调解方式解决争议。
通知还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各司其职主动作为,加强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加强企业运行情况分析研判,及时研究和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领城中的重大问题,准确解读劳动关系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其中,各级工会要教育引导职工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自我保护,关心关爱困难职工,积极做好职工的安抚和心理疏导。要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发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立足本职、胸怀大局,为企业发展献计献策、创造一流业绩。企业工会要主动发挥作用,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劳资沟通协商机制,通过协商解决因疫情带来的复工复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促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