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自然资源厅、省发改委、省工信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加快发展海洋六大产业行动方案(2019—2021年)》(下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我省海洋六大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21年,我省海洋六大产业发展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产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产业增加值1800亿元左右,年增速达20%以上,占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8%以上,打造2—3个产值超千亿元级的产业集群,成为我省现代化沿海经济带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重要引擎。
我省海洋六大产业包括海洋电子信息产业、海上风电产业、海洋生物产业、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天然气水合物产业、海洋公共服务产业。《行动方案》中明确了这六大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
海洋电子信息产业,要突破一批水下电子信息核心技术;提升船舶海洋工程电子设备研发制造水平;打造海洋电子信息集群化示范基地。
海上风电产业,将建设珠三角海上风电科创金融基地;建设粤西海上风电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建设粤东海上风电运维和整机组装基地。
海洋生物产业,推进海洋生物医药重点领域研发及应用推广;搭建海洋生物产业服务平台;打造海洋生物产业集聚区。
海洋工程装备产业,打造高端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群;搭建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发展高端海洋工程装备产品。
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加快勘查开采先导试验区建设;加强核心工程技术攻关。《行动方案》还提出,要以广州、深圳为核心,加快推动我省天然气水合物开发总部基地、支持服务基地、技术研发基地、集成配套基地、总装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
海洋公共服务业,要推动海洋观测与监测服务,创新海岸带资源智慧管理服务,加强海洋强省战略等专题研究。
为加强用地用海空间保障,《行动方案》提出,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将近海及海岸带作为专章规划明确近岸海岛功能、布局;建立用地、用林、用海规模和指标统筹机制,对纳入国家及省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海洋六大产业项目予以优先保障;探索通过行政划拨、协议出让、底价出让等方式,给予海洋产业园区或集聚区项目用地倾斜扶持。同时,鼓励海洋六大产业用地试行“先招后拍”“带项目出让”方式供地;率先实施海洋六大产业用地标准化出让和“带设计方案”出让,加快项目落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