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罪犯是否符合假释条件以及监狱能否为其提请假释,须综合考量其原判罪名刑罚、悔改表现、执行刑期、财产性判项履行、再犯罪危险性评估等。如以上情形均符合《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实施细则》(粤高法发〔2019〕2号)第三章第四十九至五十三条规定的,监狱可以为其提请假释,但原判罪名属于第五十四条情形,如“连续犯罪或者数罪并罚且有两罪以上是故意犯罪的”,在监狱提请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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