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服刑人员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可离婚。服刑人员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可派工作人员,会同服刑人员的配偶到服刑人员所在监狱等服刑机构进行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夫妻双方均可提出诉讼离婚。
(1)服刑人员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提起离婚诉讼。
(2)服刑人员的配偶可向自身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般情况下,受理案件的法院会安排到监狱所在地开庭,以保证原告的诉权得以正常进行。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服刑人员失去了人身自由,不宜直接抚养子女,法院一般会判决子女由服刑人员配偶抚养。
主办: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承办:广东省监狱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298号
备案号:粤ICP备19160819号-1 网站标识码:4400000089 粤公网安备 440111020016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