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有关规定,原则上不进行跨省(市、区)个别调动。确因管理、办案、外交等需要的,由监察委(纪委)、公安、国安、检察院、法院、司法(监狱)、外交等相关单位(县处级及以上)来文提出罪犯调动需求。不受理个人提请的调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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