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
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19〕798号
来源:本网发布时间: 2019-03-29 10:24:15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省通信管理局: 

  为加快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8〕23号),推动全省工业互联网发展,现将2019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具体如下。 

  一、项目计划 

  (一)支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安排省级财政资金20000万元,以因素法方式切块安排(详见附件1-3)。请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广东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工作方案(试行)》(粤经信融合函〔2018〕47号)及《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工作指引》(附件4)开展相关工作,按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统一进度部署,及时完成服务券的兑现审核和奖补发放工作。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我厅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反馈。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安排省级财政资金10000万元,以因素法方式切块安排(详见附件1-3)。请相关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19年工业互联网资金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19〕283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确定的资金扶持方向、扶持对象、扶持方式、申报条件等,优先支持产业集群“上云上平台”项目,抓紧开展项目入库,尽快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并按《工作指引》要求及时将项目情况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支持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平台建设。安排省级财政资金420万元,下达省通信管理局用于支持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平台项目(详见附件5-6)。 

  (四)支持数字经济和工业互联网发展重点工作。安排省级财政资金90万元,下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其中50万元用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数字经济发展研究”项目,40万元用于支持“特定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产业对接”项目(详见附件5-6)。 

  二、工作要求 

  (一)因素法切块资金。由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公示、下达等工作,按“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对所选项目和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对资金预算执行、绩效目标监控、任务清单实施等承担主体责任,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做好信息公开、绩效自评、项目验收考评等工作,并接受省级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二)支持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平台建设资金。请省通信管理局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和财政资金使用的其他规定要求,按“谁安排、谁负责”的原则,对资金使用、预算执行、绩效目标监控等承担主体责任,负责对资金开展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政府审计等,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绩效自评、项目验收考评等工作。

   

  附件:1.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地市安排计划表 

     2.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地市绩效目标表 

     3.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地市任务清单 

     4.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服务券奖补工作指引 

     5.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省直安排计划表 

     6.2019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省直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年3月29日

  

  (联系人:邢飞、胡嘉娟,电话:020-83134289、83134272)


相关附件:

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19〕798号附件1-6.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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